校内各党委(直属党支部):
为加强党对学校的全面领导,引领带动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着力把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成为新时代学校党建和业务双融合、双促进的中坚骨干力量,全面落实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教党〔2017〕41号)和《关于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教党〔2018〕26 号)精神,根据《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关于开展首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陕高教组〔2018〕83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请校内各党委(直属党支部)组织本单位符合“双带头人”条件的教师党支部,积极申报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
请于2018年7月6日前将《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表》(详见附件)及有关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以光盘刻录形式)报送党委组织部,学校党委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遴选,择优推荐参加陕西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的评审。此外,学校党委也将在校内组织开展“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的建设工作,请各党委(直属党支部)按照本次申报条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附件: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关于开展首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党委组织部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