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向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领导干部要以坚定的党性,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各级党组织应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抓好贯彻执行,推动报告制度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更大作用。
端正忠诚之态亮家底。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是检验领导干部是否对党忠诚老实的“试金石”。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不能有投机之心和欺瞒之意。要明白掩盖情况、“做贼心虚”不敢报告,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为人不老实、对党不忠诚;明白如实填报信息也是坦荡为政的客观要求,要按规定按程序及时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一笔一画中书写忠诚。
掌握正确之式道实情。领导干部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要认真研读要求,精准掌握填报内容、怎样填报、注意事项等,做到填有方向、报有依据。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规定时限、填报标准,认真梳理个人相关情况,对因私出国(境)情况,婚姻情况,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情况如实填写,填写内容不能敷衍了事、“缺斤短两”,按制度“丁是丁、卯是卯”地较真填写。以坚定的党性夯实能说真话的底气,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严守核查之举抓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能“一填了之”,如果不能全面真实掌握,将会让报告工作大打折扣。各级党组织要加强抽查核实,严格对照填报要求,逐人逐项“过筛子”,对于“自我包装”“虚假瘦身”的敢于动真碰硬。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与纪检监察、住建等部门的对接,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贯穿干部调整全过程,严格遵守“凡提必查”等原则,对瞒报漏报少报的,视情节给予相关处理,切实维护报告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