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西北大学委员会关于在青年人才中实施“壮苗计划”的工作方案》(西大党发〔2022〕46号)(以下简称《方案》)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第二批“壮苗计划”兼职辅导员(学业班主任)遴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选聘人数与条件
兼职辅导员从机关青年干部中选聘15名;学业班主任由各院(系)择优推荐1名青年教师。
选聘条件详见《中共西北大学委员会关于在青年人才中实施“壮苗计划”的工作方案》有关内容。
二、报名程序及时间
(一)兼职辅导员
1.个人申报。有意申报者填写《西北大学青年干部(教师)担任学生兼职辅导员(学业班主任)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由所在党支部负责人签字后交至机关党委。
2.人选确定。学生工作部(处)综合考虑院(系)需求、机关党委结合个人表现等因素,7月10日前与党委组织部会商后,最终确定选聘人员。
(二)学业班主任
1.个人申报。有意申报者填写《西北大学青年干部(教师)担任学生兼职辅导员(学业班主任)登记表》(见附件),交至所属院(系)党委(直属党支部)。
2.人选确定。各院(系)党委(直属党支部)综合教师平时表现和个人需求等因素推荐1名拟选聘人员,并于7月10日前将登记表报送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b@nwu.edu.cn,最终选聘名单由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会商确定。
三、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广泛宣传、积极动员,认真做好选聘工作,将优秀青年人才通过“壮苗计划”选出来、用起来。大力营造“人人都是人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为人才培养做贡献”的浓厚氛围,努力形成青年人才在学生管理一线经历练长才干,广大学生在与青年人才交流中受教育的双促双赢的良好局面。
附件:
1. 西北大学选聘青年干部(教师)担任学生兼职辅导员(学业班主任)报名登记表.docx
2. 中共西北大学委员会关于在青年人才中实施“壮苗计划”的工作方案.pdf
党委组织部
学生工作部(处)
机关党委
人力资源部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