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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青年人才担任兼职辅导员(学业班主任)的通知
2022-07-07 14:20:57访问量:

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共西北大学委员会关于在青年人才中实施“壮苗计划”的工作方案》(西大党发〔2022〕46号)(以下简称《方案》)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选聘青年人才担任兼职辅导员(学业班主任)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选聘人数

兼职辅导员从机关青年干部中选聘10—15名;学业班主任各院(系)择优推荐1名青年教师。

二、报名程序及时间

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执行。

(一)兼职辅导员

1.个人申报。有意申报者填写《西北大学青年干部(教师)担任学生兼职辅导员(学业班主任)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由所在党支部负责人签字后交至机关党委。

2.组织遴选。学生工作部(处)和机关党委在综合考虑院(系)需求和个人表现等因素后确定选聘人员。

3.结果报送。机关党委于7月12日(星期二)前将登记表报送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b@nwu.edu.cn。

(二)学业班主任

1.个人申报。有意申报者填写《西北大学青年干部(教师)担任学生兼职辅导员(学业班主任)登记表》(见附件),交至所属院(系)党委(直属党支部)。

2.组织遴选。各院(系)党委(直属党支部)综合教师平时表现和个人需求等因素确定1名选聘人员。

3.结果报送。各院(系)党委(直属党支部)于7月12日(星期二)前将登记表报送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b@nwu.edu.cn。

三、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广泛宣传、积极动员,认真做好选聘工作,把优秀青年人才选出来用起来,把兼职辅导员(学业班主任)队伍建强建优,大力营造“人人都是人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为人才培养做贡献”的浓厚氛围,努力形成青年人才在学生管理一线经历练长才干,广大学生在与青年人才交流中受教育的双促双赢的良好局面。

附件: 西北大学选聘青年干部(教师)担任学生兼职辅导员(学业班主任)报名登记表.docx

党委组织部

学生工作部(处)

机关党委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