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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优秀青年专家在职能部门挂职工作的通知
2024-04-24 12:06:16访问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提升干部选育管用精准化、科学化水平,推进教学科研工作与管理工作相结合、相促进,鼓励青年专家积极参与并提升学校管理工作和干部作风能力水平,按照《中共西北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优秀青年专家在职能部门挂职工作方案>的通知》,学校决定从校内各学院(系、所)等教学科研单位选拔政治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的优秀青年专家在职能部门挂职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职岗位

优秀青年专家在职能部门挂职岗位根据具体工作需要进行安排,不占挂职单位岗位职数,参照副处级干部管理。

第一批次挂职在人力资源部、高层次人才项目办公室、教务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科研管理处、研究生院、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国际合作部、国内合作与校友工作处等九个部门安排。

二、工作职责

协助职能部门负责人分管有关科室,承担专项工作,完成交办的任务;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做好院系与职能部门的信息沟通。

三、条件和资格

在职能部门挂职的优秀青年专家应符合《西北大学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下列资格:

在编或A类人事代理的在岗人员,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博士学历,正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造诣,在国内有一定学术影响力。

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职称和年龄要求。

四、程序步骤

1.个人申报及院(系)推荐。有意向报名在职能部门挂职的优秀青年专家,由本人提出申报意愿,各院(系)党委(直属党支部)按照工作要求,对符合任职条件、能够胜任岗位的优秀青年专家进行推荐,并将《西北大学优秀青年专家在职能部门挂职推荐表》(详见附件)交至党委组织部干部科(7-524)。报名时间延长至2024年4月26日12:00.

2.资格审查。党委组织部会同人力资源部、机关党委对推荐的人员情况进行汇总和资格审查。

3.确定人选。学校研究确定人选并发文聘任。

五、挂职管理

1.优秀青年专家在职能部门挂职期间,工资及相关待遇均由原单位按原岗位执行。

2.挂职时间原则上为2年,结束后返回原单位。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行免去,不再另行发文。由职能部门对挂职专家做出考核和鉴定,经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确认后,记入本人档案。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党委组织部联系。

联系人:杨佳宁;联系电话:88308136.


附件:《西北大学优秀青年专家在职能部门挂职工作推荐表》


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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